饮料“早产”1年 消费者被弄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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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2:4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衡水电 (记者李海菊)3月15日上午,家住衡水市桃城区享园小区的张先生拿着一瓶核桃露找到记者,称家中的某品牌核桃露开箱后,有的生产日期竟标着2006年1月27日。 记者看到,张先生出示的核桃露饮料瓶上标明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瓶底打印生产日期为2006/01/27。据张先生介绍,这箱核桃露是春节前一位朋友送的。3月1日开箱后发现有的生产日期标明是2005年1月27日,有的竟然是2006年1月27日。
一箱饮料的生产日期怎么会前后相差一年呢?带着这个疑问,张先生打电话给该品牌饮料的生产厂家要求一个合理的解释。厂方称,这是因为打印日期的喷码机出现了错误,并答应给张先生两倍的赔偿。可是张先生认为,仅有物质赔偿还不足以弥补消费者的损失,作为饮用品尤其要保证产品质量,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目前,张先生已就此事向衡水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正在等待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