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身份证拘5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6:22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马薇通讯员王月)昨日上午,家住铁岭农村的韩女士,本想借用假身份证混上飞机,结果不但假证件被安检人员没收,她也被带到机场派出所。 经派出所工作人员核查,韩女士持有的身份证确实为假身份证。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韩女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被处以5天的拘留。
现在,很多人知道制造假证件是违法行为,却不知道使用假证件也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第十七条,持有假身份证的公民,要受到200至1000元的罚款或10天以下的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