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陕西省生育二胎政策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1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毅伟实习生杨宁)昨天,西安主要媒体都刊发了“各省市人大可自行规定能否生二胎”的消息,目前,我省有关生育二胎的政策如何规定,记者从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目前我省有关生育二胎的政策没有变化,依然是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昨天,记者从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法规处、宣教处了解到,目前我省生育二胎的
政策是按照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的。该《条例》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婚后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三)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1000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四)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五)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六)再婚夫妻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医学检查,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进行医学技术鉴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是农民的,除适用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的;(二)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三)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四)夫妻双方有一个女孩的。夫妻双方户籍均为城市农业人口,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不适用前款第(一)项和第(四)项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凡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时间不得少于4年。但女方年满28周岁以上的除外。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SKII化妆品遭投诉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花样滑冰世锦赛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嫁入皇室的女人们
深圳提高购房贷款首付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