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期修手机咋还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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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22 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3月15日讯(记者 任鹏 通讯员 树同 振环 惠芳)王先生刚刚买了一个多月的手机就出现问题,虽然还在“三包”期内,指定维修点修好了手机却要消费者交维修费。消协认为,该维修点没有得到消费者同意擅自维修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最后,王先生免费取回了自己的手机。 近日,因为自己刚买的手机不能正常接听,王先生就找到该品牌指定维修商要求维修
据历下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服务的内容、费用等,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维修前,维修人员应将产品损坏的原因及情况、维修价格告知消费者,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在消费者同意之前擅自进行维修并收费就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最后,在历下消协的调解下,王先生免费取回了自己的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