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管家"难管家③"管家"囊中羞涩 难作无米之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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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47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记者蔡苑李宁琳业主嫌物业公司毛病多多,物业公司状告业主拒不交费,双方陷入互相埋怨的“冷战”局面,这在柳州市的居民小区并不鲜见。 物业公司收费不易 近日,柳州市惠柳京都业主委员会一成员向记者反映,去年,业主委会员成员在收集
没有副业难以维计 目前,柳州市不少物业公司都是由房开公司派生出来的,小区建好后,房开商就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再决定是否更换物业公司。更换物业公司后,新物业公司可能会面临经营难的问题。“如果没有副业,以柳州的现状,物业公司单靠收取物业管理费很难生存。”原惠柳京都物业公司经理刘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是自己的下属部门,小区最初的物业公司基本上会得到房开商的支持,包括提供场地和资金。除了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外,小区的门面、停车的费用也是由物业代收,然后从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物业收入。但门面与车库的所有权都是属于房开商的,小区更换物业公司后,房开商没有义务一定要将两者的收费权交给新的物业公司,所以“管家”将面临更严峻的经费问题。美好居物业公司李慧容经理也称,柳州市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一般在80%左右,有的甚至更低,如果没有房开商的支持,开拓一些副业,物业公司即使是巧妇也将“无米下锅”。 专家剖析业主心理 据了解,柳州市的大部分小区中,都存在费用难收的问题,“管家”离“家”,绝大多数也是因为收费矛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业主不交费的原因很多。在过去单位分房的时代,住宅区的管理都由单位负责,居民不需要花钱。实行住房改革之后,商品房逐渐进入市场,但不少居民并没有改变原有的观念,仍旧认为物业为小区服务是应该的,不应收费。特别是楼盘刚交付使用时,物业公司都是由房开公司聘请的,一些业主认为他们事先并不知情,遂对物业公司产生抵触情绪,最直接的反映就是拒交物业管理费。此外,物业公司处在房开公司与业主之间,房子质量出现问题时,应由房开公司解决,但业主总是第一时间想到物业,一旦物业无法处理,业主就会觉得物业办事不力。不少物业管理者认为,物业管理是服务行业,每天必须面对业主各种各样的挑剔,而且每个人对服务的要求不一样,很难做到尽如人意。 物业质疑被炒原因 在采访中有人提出,个别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炒掉原来的物业公司,并非纯粹从小区集体利益出发。大部分业主其实并不十分清楚炒物业的根本原因,以及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有的业主甚至对物业公司的撤离毫不知情,因此,业主委员会所作决议的代表性和公正性值得商榷。柳州市城中区一大型小区去年更换了物业公司。事后,据小区里一姓欧的居民称,一些业主知道业主委员会做出这个决定后,也想看看新的物业公司会给小区带来什么变化,因此都投票同意了。但有业主认为,该小区业的主委员会此举的目的并非如此单纯,这些委员中不少人欠了原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费,并且与公司多次发生利益冲突。在惠柳京都前门门卫室的窗户上,记者看到了这样一张欠费名单,上面有不少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名字,其中有的从2002年就开始欠费。据惠柳业委会的成员称,他们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原因是,物业公司是由房开商任命的,而且在管理过程中擅自改变公司名称,“谁知道有没有猫腻”。对此,原物业公司经理刘女士解释,她认为真正的原因也许并不完全在此,2003年,公司将小区里欠费严重的几名业主告上了法庭,并且胜诉。去年,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有的成员就是被告上法庭的那些人。 作者:蔡苑 李宁琳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