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凭啥不给开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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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50 北方晨报 | ||||||||
帮办热线6366998报道“我丈夫出院时忘记开发票了,半个月后我接连去了几次想开发票,医院都以‘过期不补’为由拒绝了。医院这种做法对吗?”昨日,洪女士反映了这个情况。 据洪女士介绍,2004年10月初,她丈夫骨折住进了千山区医院。住院期间花了3000元钱,11月中旬,她丈夫出院时忘记了开发票。11月末,当她为丈夫报销时,想起没开发票,
昨日,记者咨询了鞍山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其负责人表示,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医院不应当以时间久为由拒绝开发票。如果医院存档或消费者手中的凭证可以证明发生的费用,医院就应当给开发票。 随后,记者联系上千山区医院,该院院长表示,希望洪女士再去一趟医院,如果手续齐全可以给洪女士开发票。帮办记者韩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