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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机持假证 被拘留五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13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妍焱通讯员王月刘剑)3月15日上午,一名持有假身份证的旅客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乘机时被机场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家住铁岭农村的韩女士,本想借用假身份证混上飞机,可她万万没想到,她的假证件,没有逃过机场安检人员的眼睛,不仅证件被没收,而且还被带到了机场派出所。经机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仔细核查,韩女士所持有的身份证确实为假身份证,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
法》,韩女士这种持假身份证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被处以5天的拘留。使用假证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派出所副所长董宪良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第十七条,持有假身份证的公民,要受到200至1000元的罚款或10天以下的拘留,因此,希望广大公民要提高法律意识。据了解,截至15日,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派出所今年共查处35起伪造假证件事件,有6人被拘留,收缴罚款3.2万元。

  记者电话:8166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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