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毕业生就业不转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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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41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实习记者 林长强)沈阳市民老娄最近比较烦,因为在折腾很多天后他仍未替上班多年的儿子找到档案。 “一时的疏忽可能会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昨日,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毕业生就业后如未能及时落实档案,今后将在继续学习、调动工作、职称评定、出国政审,甚至结婚生育等方面面临极大的难题。
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后忽视办理就业、落户、档案存放手续的现象不断增多。 据悉,2004年沈阳市共接收的25535名毕业生,已有22318名毕业生已经走上工作岗位,但到市人事局办理就业、落户、存档手续的只有14100余人,仅占三分之二。 同时,超过就业期(两年)的毕业生到人事部门补办就业、落户、存档手续的络绎不绝。 为避免出现档案丢失的问题,辽宁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于老师建议,毕业生在转递档案时,一定要走正常的程序。 他介绍说,由于大学在校生的档案关系都由市人事局保管,因此,毕业生与工作单位签约后,应及时拿着就业协议书到学校的毕业办转关系,然后由毕业办将档案直接由人事局转到用工单位。 如果该单位没有保管档案的权利,或毕业后仍没找到工作单位,以及因出国等原因暂时没法带走档案的,则由学校转到人事局或辽宁华育高校毕业生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保管,自己只要到保管单位缴纳保管费用即可。 由于这些单位在档案管理方面都非常正规,基本上不会出现档案遗失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