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图我自在 管你路难行海口博片一村民建私宅占道被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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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5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吴老汉是该经济社人,2003年岁末,为了守家护院方便,他将老宅北面的旧围墙拆除,建起了一堵长30.60米,高1.80米的新围墙。 围墙建成后,博片经济社认为该围墙占道且妨碍通行,要求吴老汉拆除。吴老汉不同意,双方各执一词,最后竟闹到了龙桥镇镇政府。 2004年3月17日,该镇国土所、司法所在经过半个多月调查取证后,作出了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认为,吴老汉所建的围墙是在拆除旧围墙后,向公路方向移出一米多建成的,新围墙与公路路面相连,当机动车通过时,行人无法避让,加上该处为转弯地带,容易出事,车辆在此也无法调头,成为交通隐患严重地段,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决定限吴老汉在15日内,自行拆除所建围墙,但吴老汉置之不理。经济社遂把吴老汉告上法庭,要求其按规定拆除围墙。 一审法院认为,吴老汉在没有经过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家宅院旁边建起的新围墙,妨碍了过往车辆的通行与调头,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原告诉请判令拆除被告新围墙的请求,事实清楚,理由正当,有利于公益事业,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去年岁末,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限吴老汉10日之内将其新建的围墙大门右侧2.5米往右10.10米处的围墙拆除。 吴老汉不服一审判决,近日已提起上诉,但这又苦了博片的村民。因为正是甘蔗上市的时节,由于判决还没生效,全村近100吨甘蔗外运得绕道而行,大大增加了成本,而且本村的小孩上学的安全也成问题。他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早日解决实际问题。 作者:文刚 王槐毓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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