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只图我自在 管你路难行海口博片一村民建私宅占道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5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只图我自在管你路难行海口博片一村民建私宅占道被告上法庭
原本挺宽的一条路,现在路段狭小,交通不畅。 袁锦明 摄

  本报海口3月15日讯(记者文刚王槐毓)为了自家方便,村民吴老汉擅自将自家的围墙往道路上外移一米多,大大影响了当地百姓的生产生活。经济社负责人在劝说无效后,毅然将这名村民告上法庭。这是记者今天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博片经济社了解到的。

  吴老汉是该经济社人,2003年岁末,为了守家护院方便,他将老宅北面的旧围墙拆除,建起了一堵长30.60米,高1.80米的新围墙。

  围墙建成后,博片经济社认为该围墙占道且妨碍通行,要求吴老汉拆除。吴老汉不同意,双方各执一词,最后竟闹到了龙桥镇镇政府。

  2004年3月17日,该镇国土所、司法所在经过半个多月调查取证后,作出了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认为,吴老汉所建的围墙是在拆除旧围墙后,向公路方向移出一米多建成的,新围墙与公路路面相连,当机动车通过时,行人无法避让,加上该处为转弯地带,容易出事,车辆在此也无法调头,成为交通隐患严重地段,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决定限吴老汉在15日内,自行拆除所建围墙,但吴老汉置之不理。经济社遂把吴老汉告上法庭,要求其按规定拆除围墙。

  一审法院认为,吴老汉在没有经过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家宅院旁边建起的新围墙,妨碍了过往车辆的通行与调头,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原告诉请判令拆除被告新围墙的请求,事实清楚,理由正当,有利于公益事业,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去年岁末,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限吴老汉10日之内将其新建的围墙大门右侧2.5米往右10.10米处的围墙拆除。

  吴老汉不服一审判决,近日已提起上诉,但这又苦了博片的村民。因为正是甘蔗上市的时节,由于判决还没生效,全村近100吨甘蔗外运得绕道而行,大大增加了成本,而且本村的小孩上学的安全也成问题。他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早日解决实际问题。

  作者:文刚 王槐毓

  (来源:海南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SKII化妆品遭投诉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花样滑冰世锦赛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嫁入皇室的女人们
深圳提高购房贷款首付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