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网上帮你维权 一个半小时答疑163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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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9:22 黑龙江日报 | ||||||||
15日下午,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格外繁忙。 13时40分,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6部投诉电话铃声不断。 “您好,这里是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6号为您服务。”
这边还未回答完,那边电话又响起,6个工作人员难得闲暇。14时,投拆中心对门的信息中心里,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会长滕茂行以及另外两位副局长坐在了电脑旁,开始在红盾信息网上接受消费者的在线投拆和咨询。 “大家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节日,现在我来与大家共同讨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希望广大消费者拿起法律的武器,提高维权意识。”滕茂行的开场白刚刚在网上发出,就引来了众多消费者的回应。 网民李先生说:“我在网上看到一则出售古装片连续剧影碟光盘的广告后,即通过网上购物电汇了560元钱邮寄。谁料到货后却发现本应该是10张光碟,却只邮来了6张。我多次向对方要求补齐或退回4张光碟款226元,可对方却不理不睬,一直没有回音。请您帮我解决这件麻烦事。” 滕茂行快速在线回答道:按照《消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在此,我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也可以投诉”。同时我要特别提醒广大网民们,网上购物要格外小心,一旦在购物过程中出现问题要马上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千万不要自认倒霉,而放弃您的权利。 这时,滕茂行发现了一位雷女士的感谢信息。该信息说,一个月前,雷女士在道外区一家照相馆门前看到一则“拍36张,送36张”的广告。于是,就在那里拍了72张照片,共消费200元(72张的费用)。第二天,她去取照片,商家只准她在72张中挑选36张照片,雷女士遂投诉到消协。消协工作人员经了解得知,此广告的含义是:商家为消费者拍72张底版,而消费者只能在这72张底版中选出36张冲洗。可是雷女士在照相时,影楼并没有告诉她广告的真正含义。因此,道外区消协根据《消法》相关规定,认定商家所做出的广告存在诱导消费者消费的因素,商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责令商家给雷女士提供72张照片。今天,如愿以偿的雷女士特意上网向滕局长和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衣、食、住、行,五花八门,短短一个半小时内,共接待在线消费者投诉68件,消费者咨询95件。 15时30分,局长结束在线服务,记者此时也准备离开。走出信息中心,对门投诉指挥中心的电话铃声立即钻进了记者的耳朵里。(黑龙江日报) 作者:薛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