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嘉县两农民抢水灌田造成一人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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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9:3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3月16日杭州消息(记者陈淦通讯员李翔宇)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楠溪江畔的浙江省永嘉县水资源丰富,但该县岩头镇下园村40多岁正当壮年的两瞿姓村民却为了农田灌溉抢起了水,进而发生激烈打斗,结果造成一方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 去年8月8日凌晨4时许,瞿乙与其妻子胡某一起到地里为其田里的梗豆灌水,上午8时许,瞿乙发现其灌的水都流到邻地瞿甲家的芋田里,便怀疑是瞿甲暗中将其所灌的水分走。
继而,纠纷开始升级,瞿乙用锄头挖掉瞿甲芋田里的数丛芋,见状,不甘势弱的瞿甲也随即到瞿乙田里拨掉数株梗豆,瞿乙见状便拿起锄头用锄头柄打瞿甲,但锄头柄被瞿甲握住,瞿甲将装有锄头铁的一端压向瞿乙的胸部后,锄头掉在地上,两人遂扭打在一起,在田地上几经翻滚,后被赶来的胡某、徐某拉开。 瞿乙被胡某扶起后即倒在田中,虽经胡某等人试图用民间“放痧”方法对其施救,但瞿乙已无反应。经尸体检验,瞿乙因颈部、腹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胃内容物返流吸入肺气管、支气管,进而呼吸道阻塞导致窒息死亡。 日前,法院对这起因抢水而引发的案件作出了公开判决,瞿甲因故意伤害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赔偿受害人瞿乙家属经济损失近15万元。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段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