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律师打官司 两年后方知未曾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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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9:3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一女士委托律师打官司,但对方收取代理费后,却迟迟未替她到法院起诉。不久前,这位女士才得知,该律师已病故。为讨回代理费,她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告到鼓楼区法院。 2002年,因房产权属纠纷,李女士欲打行政官司。为此,她和某律师事务所的高律师签订合同,并交了6000元钱。这家律师事务所在合同上盖了章。
但此后,李女士一直未等到开庭通知。去年12月,李女士偶然得知,高律师已病故。她到法院咨询才发现,她的案子根本未起诉到法院。于是,她找到这家律师事务所交涉。但该所却表示,该所并未收到高律师交来的代理费,此案也没有在该所登记,因此这是高律师接的“私活”,与事务所无关。 不久前,李女士告到鼓楼区法院,要求该所退还自己所交的6000元代理费。法院受理后不久,双方达成协议:律师事务所退还李女士4000元钱,而李女士则主动撤诉。 据了解,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通讯员 鼓法 记者 殷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