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下车后被撞伤 司机违章也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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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0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川3月15日讯(记者 路萌 通讯员王继富尹建军)7岁孩子从公交车上下车时,被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撞伤。孩子将公交车驾驶员和摩托车驾驶员一起告上了法庭。2月28日,淄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于公交车司机在没有站牌处违章停车,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004年10月21日17:30许,7岁孩子晓斌(化名)乘坐薛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前往淄
公交车驾驶员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薛某驾驶公交客车在没有站牌处违章停车,有一定过错,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徐某驾驶无牌号摩托车上路行驶且路线错误,应负事故主要责任。 最后,法院判处公交车驾驶员薛某赔偿晓斌费用1790.68元,摩托车驾驶员徐某赔偿晓斌费用共计4178.2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