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法工作人员入川讨债 扣留债务人17岁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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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25 四川新闻网 | ||||||||
日前,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检察院及时制止一起外省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留人质事件。据有关部门介绍,当时包括两名陕西省安康市汉宾区法院工作人员在内的四名讨债者,为了追讨债务,竟采取了扣押债务人朱某17岁儿子小宇的手段索债。最后好在当地检察院干警赶到现场将四人劝服,最终使事态得以和平化解。 据悉,包括两名陕西省安康市汉宾区法院工作人员在内的四名讨债人,于2005年1月
为了化解矛盾,在接到线索后,泸县检察院渎侦科干警也立即赶赴发案现场。他们一边对四名讨债人做思想工作,一边向县委政法委书记作了汇报,力求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通过说服教育,四名讨债人最后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于当天上午10时左右将被害人释放。 泸检 四川新闻网记者 盛利 声明:转载本稿必须得到四川新闻网口头授权(包括已经签订转载协议的合作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