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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龄童火锅店摔伤 律师认为:店方应赔偿部分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1:56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中午,南湖一家火锅店里闹得不可开交,导火索是曹女士带着刚满两岁的儿子在此用餐,结果儿子玩耍时不慎摔伤,但店方坚决不肯赔偿。

  记者赶到时,战火仍在继续,其中不乏辱没之辞,曹女士的儿子则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头上还流着血。曹女士称,为庆祝孩子两周岁生日,冲着该店热情的服务,她特地和爱人一起带着儿子来此用餐。在吃饭的过程中,儿子比较调皮,围着餐桌挪来挪去,后来干脆跑
到大厅中间去玩了。“一家人都很高兴,也就没让儿子太过拘束。”曹女士说,没想到儿子在跑动的过程中突然摔倒了,当即头破血流,半天爬不起来。对于儿子的摔伤,曹女士认为是店方没有拖干地板所致,作为消费者,应该得到赔偿。

  该店顾经理则认为,当时他及营业员都对孩子及家长进行了劝阻,称小孩子跑来跑去不安全,但是家长并未在意。顾经理坚持认为店方已经予以提醒,孩子摔伤系家长照顾不周所致。最终双方僵持约半个小时后,在众人的提醒下,曹女士才带着孩子前去医院诊断,临走前一再声称,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2龄童火锅店摔伤 律师认为:店方应赔偿部分损失

  作者:姚君祥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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