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抵押套牢隔壁60业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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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3:2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两座不相干的房子竟然同一地址,民政局、派出所和房管局都莫名其妙 大厦抵押套牢隔壁60业主 2001年买的房子 1994年就抵押了 2001年,刘先生在杏林建昌大厦A幢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于去年10月份还清了所有的银行按揭。前几天,刘先生准备把房子转手卖掉,由于没有还清按揭的房产不能过户,于是他拿着产权证到集美区房管局去查询是否注销了按揭档案。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房子的按揭档案是注销了,但是房管局的电脑记录显示:刘先生房子所在的白泉街1号这块地,因为有着300多万元的欠账,早在1994年就抵押给银行了,因此刘先生的房子也不能过户。 “为什么2001年才买的房子,怎么在1994年就抵押给银行了呢?”面对刘先生的质疑,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也非常奇怪:既然白泉街1号地块已经抵押了,为什么刘先生还可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还可以拿到新的产权证?房管局工作人员建议刘先生到银行去查询:他购买的商品房所在地与抵押的是不是同一块地。如果银行能够开证明,那刘先生的房子就能过户。 在民政局与派出所之间“撞墙” 刘先生他首先找到了开发商,开发商说,把土地买过来的时候,已经付清了全部账款,不可能与银行存在经济纠纷,并且产权证都给业主办好了。刘先生又到银行去了解情况,银行方面透露,实际上抵押的是与建昌大厦A幢一墙之隔的利泉大厦,两座大厦的地址都是“白泉街1号”,也就是刘先生产权证的地址。 有业主提议,会不会是民政部门在编排门牌号时弄错了呢?刘先生到集美区民政局,民政局说,他们2003年才从派出所接过门牌号的编排工作,如果要了解当时的情况,要到曾营派出所去了解。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到派出所,派出所回复说,所有资料已经移交给民政局了,要到民政局去查底。 刘先生再次来到民政局时,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他,要不到居委会去开个证明也可以。刘先生到了居委会后,居委会说,他们没有这个权利,只有民政局才能办理。听到这话时,已经撞晕了的刘先生真想放弃了。 合同与产权证上地址不同 建昌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陈志超说,2001年3月31日的《厦门市房地产业专用收款收据》、2001年4月4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2001年5月15日的《厦门市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上都显示,他家的房子是在杏林白泉街3号。但是2002年11月14日拿到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和2003年8月22日拿到的《户口簿》上,却标明他家的住址是白泉街1号,而在大厦的外墙上,也有一块醒目的白泉街1号的标示牌。 陈志超说,前面3份票据合同都是开发商厦门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手的,产权证上盖的是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土地房屋权证专用章,至于户口簿,那是根据产权证做的。“问题到底出在哪个环节,我们就不清楚了。” 业主们说,产权证都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的,由于很多人是银行按揭,他们都没有看到产权证原件,只是拿到开发商给的复印件,看了一下业主的名字就收起来了,并没有认真看房子的准确地址。据业委会统计,按照集美区房管局“白泉街1号已经抵押给银行”的说法,建昌大厦A幢60多位业主的房子也全部被抵押进去了。 民政局:要与派出所联合查档案 昨天上午,开发商派出了一名代表与刘先生一起再次来到集美区民政局,要求尽快给予一个答复。民政局表示,要与派出所联合,一起查找当时的档案,让刘先生回家等通知。刘先生自嘲说,忙活了那么多天,总算有句回复。 据知情人士说,利泉大厦原名叫做白泉大厦,地处杏东路2号,属于原杏林镇政府的,真正的白泉街1号应该是建昌大厦A幢,至于为什么银行抵押的地块是“白泉街1号”,大家就不得而知了。昨天下午,记者在利泉大厦一楼的店面采访时,始终找不到一块显示大厦位置的门牌,询问店面工作人员,他们都表示不清楚,只知道是在2号。 文/图 记者 汪权(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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