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贿者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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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4: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市公路局系列窝案中的受贿者受到法律制裁,近日,该案中的陈发先以行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追缴所有违法所得。 陈发先是肥东县人,1992年前是一名运输个体户,与市公路局原副局长刘荣有多年的交往。据法院一审查明:1992年,陈发先得知合铜公路即将开工,遂找到当时担任市公路局副局长的刘荣,希望其帮助找些事做。当年9月,刘荣兼任合铜公路合三段工程指挥部副指挥
(楚行)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