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老板娘侮辱女员工 用开水烫其胸强迫喝尿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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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5: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毒打自己店内的女工、开水烫伤女工们的胸部、强迫女工喝尿液……本报于去年7月份作出系列报道的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某发廊老板娘冼某长期折磨三名打工妹的事件有进展:日前,南海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32岁的冼某犯下强制侮辱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对员工进行人格侮辱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8月至2004年4月,冼某在南海西樵经营发廊期间,在生意不好时,冼某以陈清(化名)等4名女员工工作不认真、身体瘦有邪气影响生意为由,多次对员工陈清等4人进行迫害和人格侮辱。 2002年5月,冼某对陈清、谢红进行毒打致两人住院治疗。 2003年11月中旬的一天,冼某以陈清等人弄坏她的皮鞋为借口,用铁锤和铁钉将陈清的一颗牙敲断,并迫使岑珍以同样的方法将林雨的牙齿打落。 南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冼某采用暴力和胁迫等方法,强制侮辱妇女,已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冼某实施多次的强制侮辱行为,使陈清等人的精神受到难以磨灭的伤害,同时她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故对冼某酌情从重处罚,依法判处冼某有期徒刑4年。(记者 陈明 通讯员 南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