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少妇惨遭丈夫前女友毁容 事后丈夫离家出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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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6:0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记者在郑州市东韩砦一旅馆内,见到了从临颍县来郑的25岁的任晓丽。据任说,其丈夫贾某的前女友丁某在和贾恋爱期间,因感觉贾家人诋毁了她的名声决定在贾结婚时实施报复。2003年12月27日,丁某将硫酸泼到了她和丈夫的身上。让她感到更痛苦的是,受伤较轻的贾某在治好自己的病后,对她不管不问离家出走至今未归。 任晓丽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原委:2003年12月27日,临颍县城关镇丁庄村7组的她和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认为,《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在妻子出事后,丈夫应尽力支付妻子的医疗费,并在生活上给予照顾。贾某这样一走了之,是一种遗弃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就构成了遗弃罪。 记者 温中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