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不悔改 参与赌博被收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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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7:1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朱纪红记者宋宁华)缓刑期限内不思悔改参与赌博,近日,杨常被金山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实刑10个月。 2004年4月5日,杨常因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然而杨不思悔改,今年2月间,杨多次前往松江区杨榭镇、奉贤区庄行镇、金山区朱行镇等地参与赌博。2月18日,杨在松江区杨榭镇某聚赌窝点参赌被当场查获。
法院认为,杨常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为此撤销对杨常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