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 沧州两民警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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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2:2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沧州电 (通讯员爱玲、培东记者刘树鹏)专案组确定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行动方案后,两名民警竟向犯罪嫌疑人报信,使其逃脱法律制裁。近日,经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沧州市渤西分局民警张辉、周延峰分别被判处二年和四年有期徒刑。 2003年11月至12月期间,沧州市渤西分局民警张辉、周延峰在参加沧州市公安局“126专案”侦查过程中,得知专案组要抓捕重大盗油犯罪嫌疑人王辉、刘华成的消息后,张辉通
一审判决后,张辉和周延峰不服,上诉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审判处张辉有期徒刑二年,驳回周延峰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