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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热他人收入高敲诈逼人写欠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4:36 法制晚报

  本报讯因自己与发廊的大股东产生分歧而被辞退,失去收入的曹某,看到由自己介绍来发廊打工的大工黄某反而有不错的收入,遂起了敲诈勒索的歹念,要他给1000元酬谢金,并写欠条。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石景山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6个月。

  作者: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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