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治安隐患逾期不改 一把手最高罚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4:36 法制晚报

  本报讯 从7月1日后,企事业单位逾期不整改治安隐患,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对单位最高可罚10万元。

  今天上午,市公安局向媒体透露,从即日起,北京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了与所列管单位重新签订《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的工作,这项工作将于6月底完成。

  这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的签订范围是在原“治安目标责任书”有关内容基础上修改和完善而重新划定的。根据近年来单位内部各类违法案件的发案测算情况,对单位内部刑事案件发案率和内部人员违法率进行了修改。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对于单位逾期不整改治安隐患,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书样式分为《国家机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目标责任书》。

  对凡属国家机关性质的单位,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单位主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其继任的主管领导、法定代表人应与公安机关主管部门重新签订责任书。

  作者:洪雪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