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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1∶1∶1"不算误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4:54 山西新闻网

  新华社电“1∶1∶1”,这是金龙鱼牌食用调和油在广告中经常使用的词句。最近,一名消费者状告其生产商嘉里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理由是这种调和油的三种脂肪酸比例并未达到“1∶1∶1”。不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嘉里公司已经明白表示是在“倡导”这个比例,并不存在误导消费者。

  2004年9月11日,上海的项先生在上海某超市购买了一瓶由嘉里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
的2升装“金龙鱼”牌食用调和油。据项先生称,他之所以会选购金龙鱼调和油,是因为嘉里公司在产品的电视广告及外包装上均表明,该调和油1∶1∶1的比例是能使人体在食用后更健康的完美比例。

  但项先生不久后了解到,“金龙鱼”调和油其实并不具备该比例,三家权威机构也从未推荐过该比例。项先生于是以嘉里公司的宣传对消费者有误导之嫌,起诉到法院。

  法院调查认为,在“金龙鱼”食用调和油的广告及外包装上,未发现有图案或字样明示或暗示该产品具备该比例,而是强调嘉里公司“倡导”脂肪酸达到1∶1∶1这一完美比例,而非产品本身所具有的比例。同时,嘉里公司也明确标示了该产品达到的脂肪酸比例为:0.27∶1∶1,客观上,也不会使消费者知悉其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受损。嘉里公司并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存在,而项先生没有损害事实的存在,遂判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网络编辑:张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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