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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夫之妇不满情夫结婚 怒浇汽油将情敌烧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3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不满自己的情夫即将和其他女人结婚,一有夫之妇竟将汽油倒到情夫女友的头上,然后摁燃打火机……昨日,成都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现年46岁的宋晓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被害人家属21万元。

  蒋某与方某于1998年前后相识并相恋,去年3月左右,现年46岁的有夫之妇宋晓兰与方某相识并发生了性关系。方对此感到有些后悔,并准备于去年10月与蒋某结婚,以断绝与
宋的不正当关系。得知此事后,宋视蒋某为情敌,有了报复蒋某的想法。

  当月15日晚7时许,宋携带事先准备的一瓶汽油,到成都市内蒋某经营的餐馆内,趁蒋不备,将汽油泼向蒋某头部,并用打火机点燃,最终造成蒋全身92%深度烧伤。尽管事后宋及其家属向蒋某支付了医疗费6万余元,但3个月后,蒋仍因抢救无效死亡。记者 李韧实习生 赵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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