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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维修勿忘留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8:3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日常生活中,市民购买大件物品后都会记得保存发票,但鲜有人意识到维修凭据的重要。殊不知,小小一张维修单不仅是日后维修的参考,还是消费者要求经营者履行“三包”责任的凭证。

  没有维修记录换货受挫

  去年市民杨先生在某经销店买了一款手机,可事隔几个月,手机就开始频频死机。他先后两次送修,但手机质量仍然无法让人满意。当时,李先生注意到,对于两次维修技术人员在维修单上均只字未提。他也曾质疑过,但技术人员说:“这个记录无所谓的,反正你只要送过来就帮你修。”李先生也就不再坚持。前几天,一个朋友提醒他,如果手机出现主要性能故障维修两次以上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以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于是,李先生向经销商要求换机,可经销商并未理会,并提出:“你有送修两次的证据吗?”这时,李先生才醒悟到经销商早就埋下“伏笔”了。

  维修记录要真实完整

  据了解,根据“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消费者可办理修理、换货和退货。也就是说,维修记录是退货、换货的凭证,提供真实完整的维修记录是维修者的应尽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商家为了逃避“三包”责任,故意不在维修单上填写维修记录,即使消费者购买商品符合“三包”换货规定,也因手中无凭据而遭遇阻力。另外,消费者还应监督商家填写详细真实的维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维修人员签字等。比如,消费者一旦换货成功,商品“三包”期是以换货之日起算的,只要商家在换货时间上稍做手脚,商品的“三包”期就会立马缩水。因此,为了避免有理却无法维权的消费尴尬,市民最好建立一个消费凭证档案,发票、说明书、维修卡都应收纳其中。 金陵晚报记者江芬芬(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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