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端生事杀民警 主犯一审领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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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0:09 燕赵晚报 | ||||||||
燕赵晚报保定电3月14日,保定市民警田宁被杀一案经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瑞千等17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2004年6月23日晚8时许,被告人刘瑞千等人在保定市体育场附近某饭店吃饭时无端生事,并将上前劝阻的东金庄派出所民警田宁杀死。(本报曾予以报道)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瑞千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持足以致人死亡的凶器开山刀朝被害人田宁的颈部猛砍一刀,致田宁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刘瑞千在砍杀田宁后,又伙同他人砍伤另一人马冲,犯罪情节极为恶劣,依法应予以严惩。另一被告人张伟首先挑起事端,并肆意寻衅,致使他人参与打架,且自己也参与其中,亦构成故意杀人罪。该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法庭还对涉案的另外15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依据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分别判处十二年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