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好友同睡一床 讨债不着险送性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0:29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钱建权施伟明报道 昨日,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对犯故意杀人罪(未遂)的被告人杜诗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被害人翟某各类损失计人民币75600余元。 四川籍被告人杜诗与河北籍刑事附带民事原告翟某大学毕业后,于1998年左右两人曾就聘于无锡某企业,共同相处了一段时间,两人关系也不错,后两人又相继离开了受聘企业
但到了10日,杜仍未能还钱,两人由此产生一些不快。10月12日晚,两人在市内玩到深夜即回到翟某的住处无锡市广瑞路58号宝锡大厦B区江南城423房间,其间,翟某因13日要出差,就告知杜诗,13日以后的住宿由他自己解决。后两人同睡在一折叠沙发上,至13日凌晨4时许,杜诗因翟向其催要13000元借款无力归还等,遂对翟心怀不满,并乘翟熟睡之机,拿起房间内的铁制变速盘(2.755公斤)砸打翟某头顶部,当其看见翟某只动了一下且头部流血后,怕事情败露,随后又立即向翟某头顶部猛砸了第二下,当其看到翟某在被砸了两下不动后,即将被害人用毯子裹住推向沙发里侧,后持铁制变速盘到卫生间,当其在卫生间洗去手上的血迹后,此时被害人翟某醒来,并爬起来扑向已走出卫生间的杜诗,后两人撕扭在一起,此时杜诗又随手从地上拿起一个铁制变速盘(5.295公斤)砸向翟某,翟被砸后即跑向窗口并大呼救命,杜诗见状即快速逃离现场。去年10月16日,公安人员在无锡市西郊宾馆门口将杜诗抓获归案。 案发后,翟某的损伤,经法医鉴定,已构成重伤,伤残等级为九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