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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信用卡猜对密码多次取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1:29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实习生 汪维 淼淼 通讯员 平震 春荣 记者 殷学兵)两民工捡到他人银行信用卡,猜对密码后,多次取款占为己有。案发后,他们被下关检方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日前,下关法院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今年20岁的王某是安徽人。2年前,他与哥哥一起,随同乡徐某夫妇来到下关一家企业
打工。因为好吃懒做,王某哥俩一直没挣到钱。

  去年11月7日,王某哥俩捡到徐某夫妇遗失的两张银行信用卡。他们决定拿这两张信用卡到银行“取”钱花。因对徐某夫妇很熟,晓得他们的出生年月,在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这哥俩很快就猜对了这两张信用卡的密码。此后,这哥俩先后分6次从这两张卡中取走人民币7100多元。

  不久,王某哥俩再次作案时,被接到报案的警方抓获。去年年底,下关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他俩提起公诉。

  下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昨天,下关区检察院有关检察官接受采访时说,拾得他人信用卡,“破译”密码后到银行“取钱”是诈骗犯罪,并非盗窃犯罪。他说,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的诈骗活动。

  (编辑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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