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 鞍山要给宠物大“体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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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5:06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记者张鹏)时下,养宠物已经成为很多鞍山市民的一大爱好,全市每年宠物犬的交易额都在亿元左右。5月2日—4日,鞍山还要举办“2005中国鞍山国际宠物(犬)展评会暨花鸟虫鱼用品展览会”,届时,将有600余只国内外名犬来鞍“选美”。如何保证宠物健康安全,防止宠物间交叉感染成为当务之急。昨日,鞍山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立下“铁规”———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的宠物甭想再随便溜达。
据了解,进入宠物市场交易或参展、参赛的犬类必须具备有效的《动物免疫证》,否则禁止入场。犬类养殖场的免疫必须由所在地动物防疫机构进行,对自行免疫的将不予发放《动物免疫证》和免疫标志牌。宠物养殖场、交易市场和参展场地还要定期消毒,养殖场至少要每天消毒一次,交易市场和参展场地要在开市前和闭市后各进行一次消毒。犬类在办理《养犬许可证》之前,必须到所在地区动物防疫机构进行狂犬病免疫,取得《动物免疫证》和免疫标志后,才可以办理《养犬许可证》。犬类、猫科宠物每年应进行一次狂犬病免疫;禽类每年必须进行两次禽流感、新城疫免疫。犬类免疫注射费30元/只、猫10元/只、禽0.2元/羽、兔0.3元/只。 另外,外地宠物进入鞍山时,必须要持有输出地动物防疫部门发放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否则严禁交易、参展。外地宠物来鞍后,要在指定的场所隔离观察14天,经免疫确认健康后方可入场。离鞍时,还要提前办理出县动物检疫和消毒手续。宠物展览、比赛和演出的检疫收费为犬类3元/只,禽、兔、鸟类0.2元-0.25元/只,场所消毒每平方米0.2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