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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界人士:“分裂中国民心不容国法不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7:03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反分裂国家法》在万众瞩目中诞生后,中国各地各界人士纷纷热议该法,并通过各种方式对此表示支持。

  记者孙志民天津报道:天津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所长姚同发表示,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高票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和平统一大法,体现的是和平思想。该法十条法律条文在在展示的是对和平宗旨的坚持,对和平举措的诚意。他指出,该法第七条提出,
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并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和平统一的步骤等六事项做出了周详安排,可谓精诚所至,情真意切。

  记者卜瑜梅州报道:著名“客都”广东梅州各界人士对此也反响热烈。梅州市台联会会长刘琨认为,以法律形式把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确定下来完全合乎国际惯例,有百利而无一弊。他认为,这部法律保护台胞合法权益,用心良苦,理所当然会得到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坚决拥护,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的。

  台湾大翔集团、大埔拾富茶叶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大伟先生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完全符合台湾主流民意,必将得到台湾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这部法律对于台湾极少数热衷于搞“台独”的人来说是有力的震慑。

  作为侨眷的梅州市侨联秘书长邓锐认为,中国对台方针政策从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共领导人关于和平统一的谈话精神发展到今天的法律形式,这是在依法治国方面的一大进步;《反分裂国家法》的实施表明了中国家用法律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信心和决心。

  记者刘桂阳桂林报道:当地许多台商纷纷赞成《反分裂国家法》。供职于中国最大的台商旅游投资项目——桂林“乐满地”休闲世界的孙先生说:“大陆和台湾本来就是一家人,历史造成的原因不能成为一些人搞‘台独’的理由,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这次全国人大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就是要告诉那些‘台独’分子,谁想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天理不容、民心不容、国法就更不容了!”

  记者顾时宏海口报道:近日,海南省政协、台盟、台联、侨联、省总工会、省总商会以及省青联、妇联、黄埔同学会等社会各界人士,也齐聚一堂,热议《反分裂国家法》。

  “只有遏止‘台独’势力,阻止分裂,台湾的天空才能远离战火和硝烟,海峡两岸才能架起和平发展的天桥,而这正是国家和民族的福祉所在。”该省台盟代表陈介德动情的讲话打动了所有代表的心。他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十项条款中,有八条涉及“和平统一”的理念,足以体现党和政府是“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追求和平统一,避免台海一战。

  十七期黄埔军校八十六岁高龄的潘文海先生是席间年龄最长的一位,他用嘶哑的声音对台湾故友呼唤:“我们呼吁海内外广大黄埔同学团结起来,发扬爱国革命的黄埔精神,共同携手,与全国人民一道,以实际行动,为实现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来源:中新社(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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