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骨折 妻子要丈夫赔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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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2:0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因为家庭琐事,黄先生一脚把妻子秦女士的腿踢成骨折。被鉴定为轻伤的秦女士自诉到法院坚持追究老公的刑事责任并索赔30万元。今天,二中院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先生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 2002年5月24日晚,秦女士与黄先生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执,在秦女士的朋友劝阻过程中,黄先生踢了秦女士左腿一脚,造成骨折,经鉴定为轻伤。秦女士将黄先生自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黄先生在与妻子为琐事发生争执时踢伤妻子,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双方系夫妻,黄先生的故意伤害行为是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执过程中实施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酌情对黄先生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秦女士因黄先生伤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但其诉讼请求没有明确细节,亦未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故要求黄先生赔偿其30万元的经济损失不予支持。二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