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为职工缴保费单位被处罚千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2:0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不给职工上保险,“大海”广告公司为此被劳动局处罚了1000元,今日东城法院裁定对该笔罚款进行强制执行。 “大海”广告公司聘用了毛某和赵某两名职员,但未依法为这两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局依法作出对该公司罚款1000元的决定,但其不执行,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作者:陈志杰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