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吃”华堂 被判一年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2:07 法制晚报 | ||||||||
夜晚盗窃商场电视机、食品等物 价值1.3万余元——— 本报讯 因为无钱求学,20岁的蒙古人图尔保勒德藏在商场,在商场下班后大肆盗窃。今天上午,他站在了法庭上接受审判。 庭审现场
9时,来自中央民族翻译局的蒙文翻译早早来到法庭,低头反复阅读起诉书。 图尔保勒德表示,案发当天,因为天气寒冷他到就近的华堂商场取暖,当看见琳琅满目的商品时萌发了盗窃的念头。等到晚上2点左右,藏在设备间的图尔保勒德感到肚子饿,便下到地下一层吃了商场的一些食品,然后上到华堂商场五层电器家具层撬开一个玻璃柜台,盗取了家电若干。看见自己身上的衣服很脏,他又跑到时装区换了一身行头,结果一出试衣间便被当晚值班的保安人员发现。 图尔保勒德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两千元,并附驱逐出境。 案情回放 起诉书指控,2004年10月18日,来自蒙古国的图尔保勒德溜进位于朝阳区的华堂商场内,偷走电视机、VCD机及毛衣等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图尔保勒德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