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为何“勇敢”曝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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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2:58 重庆晚报 | ||||||||
丑文京 百胜餐饮集团主动向消费者发出警报,称发现旗下肯德基餐厅的部分产品含有“苏丹红一号”成分。这种警报,体现的是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任的态度。 反过来看,这其实也是对自己负责任。企业生存于复杂的社会网络中,它不仅面临着
这种机制对企业行为构成了一种强有力的约束。聪明的企业家经过权衡,会投入一些资源,对其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甚至督促供应商守法经营。而一旦发现其产品存在问题,也会启动危机公关程序,相对公开地进行处理,因为,它担心,隐瞒真相的事情被媒体报道后,自己会蒙受更大损失。 这就是市场的奇妙之处,它内生出了一种约束大企业、大品牌的机制。大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长远利益而采取的措施,与消费者的利益往往是一致的。 当然,与百胜相比,广州亨氏的反应或许不能令人完全满意。但与亨氏相比,国内大量企业的反应或许更加等而下之。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推测,肯定有大量企业使用了“苏丹红一号”,但他们基本上都沉默无声。原因在于,国内食品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品牌价值对企业并不十分重要,因而,他们一般不怕舆论监管。 他们所害怕的是行政监管,而消费者也习惯于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寄予厚望。但是,目前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普遍不满意。人们设想出的对策是强化政府监管。但仔细想来,即使行政监管部门不受地方利益之掣肘,面对数量很大的中小企业,面对数以千万计的原料供应市场,行政监管部门恐怕有无从下手之慨。行政监管部门不可能成为万能的保护神。假如一个市场主要依靠行政监管,其监管效率不可避免是低下的。 因此,有效的监管体系,必然是多元复合监管。一方面,当然需要政府建立起完善的行政监管体系。但另一方面,也需要一个成熟的社会监管机制。这其中包括,企业内部的质量控制程序,行业的自我监管机制和离不开消费者的压力(投诉、诉讼)等。 跨国公司的做法之所以较为负责任,因为在其母国,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司法成本是巨大的。我们的企业缺的正是这样一堂课。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