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2000元误工费哪里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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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4:2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旅游途中出车祸,游客病休两个月。保险公司赔付了3180元误工费,旅行社只给了游客1143元,游客——我那2000元误工费哪里去了 游客马女士在旅游途中受伤,江山旅行社赔付她的医药费。在是否应当赔偿“误工费”的问题上,双方发生了争议。4个月后,旅行社告诉马女士,保险公司同意赔她1143元误工费,马女士签字收下了。又过了3个月,马女士发现有证据表明,在她的误工费问题上旅行
去年8月,郑州市民马女士随江山旅行社到重渡沟旅游,当月19日返回。“那天晚上7点左右,车行至巩义附近时,旅行社的车辆撞上了前面的车,发生追尾事故,除了司机,还有几名游客受伤。我坐在司机后面的座位上,被重重地甩到司机座靠背上,又摔到车厢地上。伤得最厉害。” 被急救车送到当地医院后,因医疗条件有限,没有检查出明确结果。回到郑州后,疼痛难忍的马女士到市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胸部凹陷性骨折”。 “当时医生采取对应治疗措施后,要求休息。两个月后复查,医生仍建议休息。”马女士说,她先后三四次找到江山旅行社,凭单据拿到了医药费用。“我每月工资1500多元,因为耽误工作,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旅行社也应当赔偿。我要求旅行社赔偿我两个月的误工费,经办人说‘不可能’,还说他们是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投的‘旅行社责任险’,应该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不同意赔,旅行社也不会给我赔。” 马女士委托律师王家伦找到江山旅行社的负责人马达进行交涉,马达让一位姓张的小伙子具体经办。“小张一直跟我说保险公司那边难说话,事情不好办,我也对能不能拿到误工费失去了信心。” 去年12月24日,事情有了转机。“小张告诉我说保险公司同意赔1143元误工费。”马女士说,为这事已经牵扯了不少精力,给多给少就算了。次日,她给小张打了收条,签字同意这个赔偿数额。旅行社获赔三千误工费只给游客一千元 马女士把事情结果告诉王律师,律师认为这个赔偿数额不合常理,但当时并未深究。 昨天,记者采访了王律师。“今年3月14日,我在保险公司发现,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提供的材料卷中,有一份马女士签有名字、按有手印的材料,内容是‘收到旅行社赔偿的两个月误工费3180元’。”王律师说,当天下午,他就找到江山旅行社曾经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工作人员,要求把其中的差额退还给马女士,并作出合理解释。 “3月15日,小张给我的答复是:保险公司开始不同意赔偿,是他托人、花钱、找关系才办成的,差额中间人拿了。”王律师对记者说。 昨天晚上,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马达。马达说,马女士的伤是司机急刹车造成的,确实属于旅行社的责任,他们向保险公司投了“旅行社责任险”,赔偿应该由保险公司给。 马达承认保险公司材料卷里的马女士的收条确实是旅行社的人代签的,保险公司给这一次事故的赔偿总额是4000元钱。“其中有马女士的误工费,还有别的受伤游客的医药费、我们的租车费等。”马达说,他们以马女士的名义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两个月共3180元的误工费,是想让保险公司尽量多赔点。后来之所以给马女士1000多元钱,是因为当初旅行社跟马女士协商时,旅行社答应给她50元的误工费,马女士不同意,曾经说过“至少要赔1000块钱”的话。 “如果马女士不同意,还可以协商,她当时同意了。”马达认为,旅行社只是游客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中间人,起桥梁作用。他说:“理赔过程很难,我们的工作人员的花费,还有其中的公关费用都花了不少钱……”保险公司旅行社涉嫌骗保应返还不当得利 记者采访了保险公司理赔中心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有关旅行社责任险的理赔标准和理赔程序。 “旅游中出现事故,确认系旅行社的责任后,游客可向旅行社提出索赔要求。旅行社按照法律规定先向受到伤害的游客赔偿,然后向保险公司提交有关证据,由保险公司审核后向旅行社支付。”据介绍,如果旅行社向游客支付的实际赔偿在合理的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保险公司按实际支出给付;如果旅行社给付游客的赔偿超出此范围,保险公司只给付范围之内的金额。 这位工作人员说,保险公司办理赔付,是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的,所谓的“当初不同意赔偿,托人花钱才同意赔偿”的说法是不负责任的。如果江山旅行社并没有实际给付马女士3180元误工费,却伪造材料欺骗保险公司,而且实际上只给了马女士1143元误工费,按照有关规定,旅行社就涉嫌“骗保”,要负法律责任,其中的差额就属于旅行社的不当得利。保险公司有权就此提出诉讼,要求旅行社返还不当得利,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