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信贷员“捡”来七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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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5:1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3月17日讯(记者 李春艳 通讯员 张鸣) 近日,李沧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经查,2003年10月下旬,某银行信贷员王某在办公室发现一张承兑汇票。此后,她持该汇票花费80多万元购买了4辆轿车,又私刻某制衣公司公章填写贴现单据,骗到139600元现金。随后,她又将车全部转手,将735600元巨款挥霍。2004年5月1日,王某回到青岛后正要自首时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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