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误“送”现金 储户不认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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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5:3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一银行错将4万元现金打进另外一个账号,钱被取走后,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取钱的单位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双流法院判令这家单位如数返还4万元现金,但因银行方也有过错而判决不付利息。 去年9月29日,某银行双流县支行营业部工作人员在办理一笔4万元的转账业务时,将本该转入尾数为2625的账户上的钱,错打进了尾数为2526的账户上,直到去年11月1日银行对
双流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这4万元属于自己合法所有,遂判令该公司将4万元现金返还给银行。而银行方在工作中存在疏忽,对此有一定责任,因此法院判决该公司不支付利息。(双法研黄庆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