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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高速都设“电子警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6:12 时代商报

  严防超速行驶,减少车祸惨剧

  省内高速都设“电子警察”

  经常跑高速的王先生最不愿走的就是沈大高速公路,不为别的,而是因为有了“电子警察”24小时站岗,喜欢开快车的他实在不敢提高速度,但在省内其他没有“电子警察”的
高速公路上,他却没有这样的顾忌。

  3月17日,在辽宁省“治安、消防、交通”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工作联席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交通安全管理局苏明副局长表示,从2005年开始,“电子警察”也将陆续登上京沈、沈四等4条高速公路,执行监控任务。从现在开始,和王先生有同样想法的司机要小心了。

  “电子警察”要上高速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上超速行驶、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以及农用车、拖拉机载客、报废车辆继续上路行驶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问题是2005年保证交通安全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苏明副局长在会议上说,目前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是造成车祸惨剧的最大杀手,尽管交警部门三令五申不能超速,可是仍然有90%的小车司机以超过12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大型车辆也很少在限制速度内行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量的“电子警察”将走上京沈、沈四等4条途经辽宁省的高速公路。

  黑点路段急需整改

  目前辽宁省已经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但是一部分公路却因为种种原因属于“黑点”路段。“曾经有一辆三轮车,载着19个人在一条U型的公路上行驶,在拐弯的时候,却失控直接撞进村子里。”苏明副局长表示,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这样的黑点路段进行一次重新排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责任追究规定即将出台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今后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在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党纪政纪。苏明副局长透露,目前辽宁省安全检查部门以及省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同时很可能规定出现3人死亡的重大车祸由区、县负责,5人以上由市负责,10人以上由省负责。时代商报记者朱格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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