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议庭重审美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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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7:12 深圳商报 | ||||||||
美容医院主动提出恢复诉讼 罗湖法院举行听证会裁定支持 成立合议庭重审美容官司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通讯员李占祥)记者昨天从罗湖法院举行的一场恢复医疗事故纠纷案件诉讼听证会上获悉:市民张女士在一家美容医院做了美容手术后,变得吃饭困难。为此,她和美容院打起了官司。 据张慧女士讲,她于2002年7月到深圳富华医疗美容医院咨询美容事宜,后进行了开双眼皮、隆鼻等美容手术。然而手术后,张女士出现面部肿胀、疼痛、面部肌肉僵硬等症状,不能平躺睡觉、不能正常吃饭。张慧认为是被告医院的医疗过失导致丰颞术失败,遂将富华医疗美容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等共计20余万元。 这宗官司从去年5月到现在一波三折:罗湖区法院曾将该案作为医疗事故纠纷进行审理。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责任在被告方医院,医院遂要求张女士作医疗事故鉴定,但是遭到拒绝。张女士认为本案是医院存在过错导致的人身损害,应是一般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而法院认为此案的审理,要以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为依据,因此于2004年12月裁定中止诉讼。 之后,深圳富华医疗美容医院主动向法院提出恢复诉讼的申请,希望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澄清事实。同时,医院以侵犯名誉权将张慧告上了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 已裁定中止诉讼的官司是否恢复诉讼,法院决定采取听证会的方式来决定。在昨天的听证会上,原被告双方表达了各自的意愿。在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后,法官宣布休会5分钟。合议庭经过合议裁定支持医院的申请,恢复本案的诉讼,并明确本案为一般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将重新成立合议庭进行审理。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乔会清通讯员李占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