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修父亲栽的树违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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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8:48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一市民雇人在自家门口修剪父亲栽植的大树,因为违反了有关条例,遭到园林绿化人员的阻止。 事情发生于昨天的六合区北外街,修树女子姓王。她指着自家门口两棵直径40厘米的法桐树说:“这两棵法桐树是我父亲年轻时栽在马路边的,已经50年了,这几天风大,树上不断有枝杈坠落,我怕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便花了100元钱雇了一名民工修树,没想到
一位园林绿化人员取出《南京市绿化管理条例》,向王某夫妇解释其中的第19条:公用绿地及公路两侧的树木产权不论是私人的还是单位的,没有征得当地园林绿化部门许可,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擅自砍伐。王女士这才明白,原来是自己违反了规定,做好事也要守法。 作者:叶方龙 李灿伦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