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还手机索要酬金起争议 律师:遗失物应归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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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8:5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市民夏先生乘坐出租车时,将手机遗失在车里。事后司机让他来领手机,但出租车公司却坚持要求夏先生拿出50元钱作为奖励。昨天,原本心怀感激的夏先生向记者说起这种变了味的“拾金不昧”,表示自己对如此强制性的索要难以接受。 夏先生家住雨花西路,在南京一家电器公司做设计工作。12日晚,在新街口办完事的他打的回家。由于太累了,他一到家就准备休息。这时一朋友打电话来问他手机是不是丢了
16日下午,夏先生来到位于热河南路的这家出租车公司,恰好有四五个工作人员在。夏先生说是来领手机的,他们说那位司机不在,可以先把手机还给他,夏先生连声道谢。拿到手机后,那几个人却不让他走,说要把“车费”给付了。夏先生疑惑,车费不是早就付过了吗?不过为了表示谢意,他还是掏出了20元钱让他们买包烟。哪知钱刚取出就招来“嘘”声一片,人家拿到东西都是重金酬谢,“你起码要给50块”。 听了这话,夏先生傻眼了:哪有这样拾金不昧的?他便气呼呼地丢下20元钱走了。夏先生觉得,拾到手机主动归还,他原本很感激那位司机,这是中国人的一种传统美德。“我不是舍不得那几十块钱,但像这样张口就索要酬金,明显就是敲诈嘛”。 的哥还手机索要酬金起争议 律师:遗失物应归还 作者:殷文静 (来源:江南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