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二奶”可适当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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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9:36 沈阳今报 | ||||||||
记者张雷 今报讯昨天,《“无过错二奶”撞上法律盲点》一文见报后,今报接到了110多个电话,44%的市民认为“无过错二奶”是受害者,但有相当一部分女性反对维护“无过错二奶”的财产权。
认为应该对其与男方共有的财产加以保护的比例达到47%,还有42%的市民认为应该保护男方赠与的财产。 沈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夏玉杰认为,像张莹这些境遇艰难的“无过错二奶”也是受害者。对于她们的权益,法律应该设法予以保护,不能因为她们扮演了一个不应当扮演的社会角色,就忽略甚至蔑视了她们作为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不承认“二奶”的财产权,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包二奶”的成本,不利于遏制“包二奶”现象的发生。 市民李女士说:“我现在的婚姻就受到了‘二奶’的伤害。如果说‘二奶’是无过错的,那么作为妻子就更加无辜,我坚决不赞成保护她们。” 沈阳市妇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袁媛认为,“无过错二奶”是弱者中的弱者,但保护她们要以不伤害婚姻中的妻子为前提。 当今多数欧美国家也不承认“二奶”的相应权利。主要原因是“二奶”在道德上先天不足,提及她们的财产,不能让人接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