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自行解决不记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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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0:35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宁交轩 实习生 张千 记者 赵琰)昨天上午,两辆私家车在中山东路发生轻微碰擦事故。由于事故中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双方驾驶员很快撤除事故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令司机惊喜的是,到交警大队备案时,民警根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以及保障道路畅通的原则,没有因为他们越线违法行为而记分处罚。据悉,这是我市交管部门继前年推出十项
以往很多机动车在出事故后,不报警怕协商不好,报警又怕要承担违法驾车行为带来的记分和罚款处理。常常一起小事故能在路中间“摆”半天。十运会召开在即,交管部门重点围绕缓堵保畅、为民服务,再次出台5项新措施。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要求所有一线交警全部掌握简易程序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及时撤除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畅通。并对尽快自行撤除现场、符合轻微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程序的事故当事人,放弃违法责任追究。 相关举措还包括向社会公布停车泊位数;进一步在中小学校门前道路增设交通信号灯,漆划人行横道线;各机动车检测点增设机动车临时牌照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点;大力推行单向交通等。 (编辑 小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