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痰”引发一桩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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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0:42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近日,江阴市法院审理后判决了一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与被告之间仅为了一口痰,引发了一场纠纷,一名年轻的姑娘因为吐出一口痰被误解后,被近邻狠狠地掴了耳光致十级伤残,被告因此也付出经济代价。 多少年来,金家与赵家一直是居住在江阴城区边缘农村的邻居,但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两家鸡犬相闻却互不往来。近日的一个晚上8点多,赵某与女儿走在回家的路上,正巧
小金遭受了赵家母女的揪打后,感觉身体不适,她到江阴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突发性耳聋”,花去医药费1400多元。法医对小金伤残程度进行了鉴定结论是:“左耳听力下降”,“伤残等级为十级”。小金将赵家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计2.7万多元。然而,赵某等不服,她们认为,这一切都是金某不文明行为引起,认为她是故意在身边吐痰。而金某认为自己是无意,只是因为自己当时喉咙痒忍不住吐痰的。 江阴市法院在反复地核实和调查的基础上,作出了判决,金某因为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失合计24703.2元,由赵某和她的女儿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10日内赔偿金某19762.6元,其余损失由金某自己承担。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宋超理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