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重点敲定 土地闲置要交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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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1:0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3月17日讯(记者 冯莉莉 通讯员郭斯法李莉)淄博市工业项目用地将试行招拍挂出让,同时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推行有偿使用制度;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不再单独审批宅基地,鼓励集中建设公寓式、楼房化住宅;全省将全面开征土地闲置费。今天,记者从淄博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将把加快国土资源市场配置、加快村庄改造、严格地价等作为2005年工作重点。
淄博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出台《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积极尝试对工业项目用地试行招拍挂出让,同时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推行有偿使用制度。 制定并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原则上,国家级开发区平均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省级开发区不得低于100万元/亩,不同行业投资水平不一样,原则上不得低于国土资源部规定的标准。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占地率要达到50%以上,除特殊行业要求外,县以上城区、各类开发区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单层厂房,建筑容积率要达到1.6以上。对总投资小于300万元的项目,一般不单独供地,可采取租赁标准厂房的方式解决经营场所。 加快村庄改造步伐。城市规划区内原则上不再单独审批宅基地,鼓励集中建设公寓式、楼房化住宅;城市规划区外的村庄,有条件的要按照“缩并自然村、建设中心村、改造空心村”的原则推进旧村改造,实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等量置换制度,引导建设用地尽量多用荒山劣地,鼓励提高土地容积率。 为有效制止土地闲置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和集约利用,下一步全省将全面开征闲置费,同时要适当提高闲置费征收标准,加大对土地闲置行为的惩罚力度;依法关闭生产工艺落后、布局不合理、资源浪费严重、破坏生态地质环境的矿山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