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儿子乱石砸死少年 受害者家属索赔3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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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1:26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平凉讯 (记者袁瑛)本报2004年12月21日报道了崇信县“恶‘衙内’砸死少年郎”一事。2005年3月17日记者获悉,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恶性案件将于3月18日上午8时30分在崇信县人民法院开审。受害者崔磊的父母向被告王军(又名王浩名)索赔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35万元。 死者崔磊的父亲崔世峰告诉记者,2004年12月16日晚,他年仅12岁的儿子崔磊被崇信
案件回放 恶“衙内” 砸死少年郎 2004年12月16日傍晚6时许,崇信县城关区锦屏镇西街村12岁少年崔磊吃完饭后到离家不远的菜市场打乒乓球。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效海的儿子王军从菜市场门口经过,看到崔磊在打球,便凑过去故意跟他找茬,说崔磊挡住了自己的去路。崔磊顶撞了几句,王军遂将崔磊挟持到两公里外的窑庄村附近的山脚下,用石头将崔磊活活砸死。 “12·16”案发后,崇信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政法委领导指示:公安局要抽调精兵强将快速破案,并要求县公安局严格依法办案,做到不枉不纵;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请求平凉市公安局派员协助县公安局工作;决定停止王效海以及与该案有关系的王敏、赵振的工作,令其回避,并由局长王海学任专案组组长,负责该案的侦处工作。 12月17日,嫌犯王军被刑拘。12月22日,崇信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王军批捕。 12月23日,崔磊的尸体在平凉火化。 本报记者 袁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