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五林镇起尸保证金成土葬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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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1:38 生活报 | ||||||||
生活报讯 五林镇四年前即被划入火葬区,但村民至今仍习惯于规模盛大的火葬 林口县五林镇2001年被划入火葬区,这里的村民至今仍然习惯于规模盛大的葬礼。土葬的存在给当地不富裕的村民增加了不小的经济负担。今年年初,当地民政部门决定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在当地全面推行火葬。
葬礼排场不亚于婚礼 五林镇位于牡丹江市与林口县之间,在我省基本上杜绝了土葬的今天,这个镇的一些农村仍然保持着土葬的风俗。 3月9日,在五林镇孔街村,尽管那场葬礼刚刚结束不久,但村里的人仍然愿意绘声绘色地向外来人谈论葬礼的排场。 办葬礼的人家姓赵,老头名叫赵永生(化名),今年七十多岁,去世的是他的老伴。老赵家并不富裕,而且子女已经和老两口分家,但老头硬是向牡丹江的弟弟借钱办了一个并不寒酸的葬礼。 赵永生的老伴死于阴历的腊月二十七,从守灵的那一天起,赵家就成为了村子的中心。按照风俗,办丧事的人家先要请一个“代东”,他的作用类似于婚礼中的司仪。请到“代东”后,主家的大小事就完全由他接管。 停尸过程中,二三十名亲戚和朋友要过来为死者守灵,主家全面负责守灵人的吃喝玩。所谓玩在农村就是指赌钱。除了好吃好喝供应之外,主人家提供玩的方便,目的是让守灵人保持清醒,不至于在守灵的过程中睡着。 守灵过程中,死者的子女每天要到附近的庙宇哭三遍,这叫“报庙”。“报庙”要雇一个“领庙”的,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三天后出殡的日子,不用通知,村民们齐集赵家。“队伍绵延数百米,全村二百八十多户,几乎每家出一个人。”村民们回忆。棺材按照老规格红漆涂面,喷绘彩头,三十二个人一班轮流抬棺,纸码、丧幡、吹鼓手都是必不可少的,从村子直到坟地送葬过程大约持续一个多小时。据估计,一场葬礼算下来,赵家花了上万元。 政府与村民的猫鼠游戏 村民们告诉记者,五林镇有的村子改革开放至今还没有过火葬的先例。姚亮村村民回忆,去年全村死了三个老人全都是土葬。 五林镇的土葬来历由来已久。据介绍,这个镇的村民大都来自于山东。以前人去世后,先在当地埋葬,过三四年,等死者的尸体腐烂干净之后,家属再把死者的遗骨起出来,移到山东老家安葬。随着时代的变迁,老人的遗骨不再被送回老家,土葬的方式却被保留下来,在村庄周围有了成片的坟丘。 透过车窗,在路边、地头、山坡上就能看到坟包和墓碑。坟地尽量找隐蔽处,如果找不到这样的地方也以不占用耕地为最基本的要求。老坟一般都建有墓碑,新坟就没有这么张扬,家属建一个坟包,做个标志,只要祭奠时能找到就行。 林口县民政局长董惠波认为,五林土葬盛行是村民的传统旧观念在作怪,“老人们死后要留全尸,使得村民对于火葬工作怀有抵触的情绪,不但不配合,有的还公然对抗。” 其实,五林镇早在2001年已被划入火葬区,为了制止土葬,有关部门想了许多办法,在各村设立眼线,但收效甚微。在五林镇,举报一个土葬的,还可以获得金额不等的奖金。据董惠波介绍,奖金的多少要根据死者的身份而定,比如,一些领导干部的家属如果土葬被举报,社会威慑力大,奖金会高一些,最少的也要三百元。 实际上,高额悬赏使土葬行为根本无法对主管部门保密,经常是人刚死不久,镇民政助理和县民政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就会找上门来。眼线是谁,却是村民永远难以弄清的问题,对其身份只能通过一些迹象来推测。 只要交钱就可以土葬 问起土葬的原因,村民的说法却是,有关部门的政策不合理,导致当地的土葬行为难以停止。 赵永生告诉记者,给死人办葬礼就是给活人看,“破除迷信移风易俗这么多年了,火葬的道理我们都懂,可是,村里人互相之间都有个比较,别人家土葬,我们一家火葬面子上就过不去。” 据村民介绍,有关人员上门并不是为了制止土葬,相反却是来收取土葬费。据说,在五林镇的农村,交给民政部门三千元钱就可以土葬,如果找关系,收费可降至两千元,不要收据就只有一千五百元。 赵永生的老伴去世后,他就向当地民政部门交了两千元的土葬费。据介绍,他的两千元钱交给了村干部。村干部说过两天镇民政工作人员就给他开票子。但直到记者采访的那一天,他也没有拿到收据。 在其他村民的手里,记者看到了所谓的收据,票据上印有林口县殡葬管理所的财务专用章。在孔街村和姚亮村有七八个村民存在类似情况。 一位马桥村的村民告诉记者:“原以为花钱土葬是政策允许的,因为这么多年就没有人提过管过。多少年来,我们这里除了城镇里的人死后火化外,其它各村屯大部分都土葬,原因是只要交钱就可以土葬,所有人都明白这个理。”据他说,县民政局和各乡镇的民政办在每个村都培养一个举报者,当然是偷偷的,只要一死人,上边就来人,而只要主动交钱就没有被扒的。仅以马桥村为例,去年年末到今年年初有多人死亡无一例火化,每户都是交了两千元钱,根本没听说“保证金”一词,有的给收据,有的连白条子都不给。 土葬增加了农民负担 “国家哪条法律规定,交钱就能土葬,不交钱就不能土葬,我没钱,别人能土葬我也能土葬。”因起坟火化,村民与有关部门发生过多次冲突。 56岁的李树有是姚亮村的村民,2001年7月,他们家的老人病故。“死的时候没出事,直到棺材入土之后,镇里的人才找上来。”据李树有介绍,他当时想,人都埋下去了,既成事实就少交点吧。于是与对方讲价,但对方态度坚决,双方就价格的问题没谈拢僵持起来。 2002年,清明节的前一天,县民政执法大队突然来到坟营地起坟。李树有听到消息,全村五六十名村民堵在运尸车必经的路口,显些酿成恶性伤人事件。最后,当地派出所出面平息了事态。 记者与当时的五林镇民政助理兰永胜对此事进行了核实。他告诉记者,当时的确发生过一起这样的冲突,至于事件的起因,他当时没参与所以说不清楚。 村民们说,应该承认国家的火葬政策合乎民心,土葬演化到现在已经不仅仅是对死者表祭奠的仪式,而是变成一种沉重的负担,我们也想早日摆脱这个负担,但有关部门在执行政策时不能三心二意,明明应该全面禁止土葬,却成了只要交费就可以土葬,与从前比反而是增加了农民的负担,长此以往,恐怕五林镇的火葬政策永远也推行不下去。 土葬风俗将被划上句号 “过去确实存在保证金的问题,正因为这个办法不妥,所以2004年过渡,2005年彻底解决,今年保证金全部停收,以前收取的保证金用于起尸火化,家属自动起尸的多退少补。”3月9日,林口县民政局局长董惠波明确表态。 他告诉记者,民政部门向村民收取的实际上是起尸保证金。“2001年前,林口县有60%的地区属于火化区,40%的地区属于非火化区,2001年后,林口县完全变成了火化区,但老百姓的观念转变不过来,为了增加制裁的力度,当时的民政部门制定了这个政策。”这笔钱用于死者尸骨的起运和火化,村民们不明原因误以为是土葬费。 制定这个政策的依据是,《黑龙江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火化区内死者的遗体,除规定的少数民族外,一律实行火葬,严禁土葬,不实行火化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责令其家属改正,拒不改正,由民政部门强制执行,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董惠波说,这个政策实行一阵后就发觉不妥,于是决定2004年过渡,2005年起全面禁止土葬,并严禁收保证金。 董惠波说,目前,林口县范围内已不再对土葬收取保证金,并且原五林镇的民政助理还因为收保证金的问题受到了处分。 董惠波说,林口县五林镇、五星镇等地村民实行土葬由来已久,想改变这种殡葬习惯需要一个过程。过去,殡葬管理门的资金不足,出现了收取保证金的现象。从今年开始,县里已决定加大力度,对殡葬管理实行贷款支持。董惠波说,除了加大政策力度外,还在当地增加了运尸车,实行降低火化费用等便民措施,相信不久后土葬的风俗就会在当地划上句号。(记者王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