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众:《反分裂国家法》有利于促进国家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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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1:45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报道: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日前以极高的票数表决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一法律生效实施后,受到了中国各地民众的欢迎。他们纷纷表示,《反分裂国家法》反映了民意,对于维护台海地区的稳定,促进国家的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分裂国家法》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一主题,把中国政府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历史事实。可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妄图通过所谓“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在北京一家企业工作的陈荣兴先生认为,《反分裂国家法》的制订和实施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最近几年,‘台独’(分子)越来越猖狂,应该有针对性地制定一部法律来(遏制这种局面)。我觉得只要是中国人,都对‘台独’行为不能容忍。” 《反分裂国家法》规定,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 香港讯年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金烈先生认为,这些信息表达出了大陆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极大诚意:“这是一个和平的立法。就像做父母的非常苦心地去爱护她的儿女(一样)。我希望广大台湾同胞体会这一点,与全国人民、全世界华侨华人一起,共同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的继续发展。” 努丽曼·亚森是中国西北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名在校大学生,非常关注祖国的统一大业。她用自己的民族语言--维吾尔语告诉记者,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中国人的神圣职责:“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我和全国人民的愿望一致,就是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我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合乎民心,顺乎民意,反映了全中国13亿人的心声。” 中国东南部的福建省与台湾的往来十分密切。王金石先生是福建省的一名中学教师。他介绍说,两岸同根同源,“台独”势力想搞分裂是不得人心的:“福建和台湾一衣带水,地域上相近,文化习俗上相近,语言上也相通,我想,作为一个福建同胞,我们应该在促进两岸和谐发展、共同繁荣、和平统一的过程中发挥我们的作用。” 此次制定的《反分裂国家法》还规定了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往来、交流的措施,以增进两岸相互了解。据介绍,2004年,台湾同胞有近400万人次到大陆来探亲、旅游、访问,两岸民间贸易近800亿美元。 台湾的谢归帆先生,已在大陆南部城市广州开办企业多年。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台独”分裂行为并不代表大多数台湾同胞的意愿,保持两岸关系的和平、稳定与良性互动,才是台湾同胞的真正愿望。谢先生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很好的维护两岸和平的法律,只有两岸和平统一,两岸同胞才能共同享受祖国的尊严和荣誉:“我们真诚希望台湾有关人士要考虑这个重大问题,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从民族大义出发,从两岸同胞的福祉出发,为保持台湾和平与发展,实现(两岸)和平统一做出正确的、历史性的决策。”(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