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拿房子留下车库钱 开发商此举让业主犯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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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4:17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新闻提示:2004年10月,徐梅(化名)决定购买东南花苑的一套房子,开发商江苏新东南建设有限公司在售房时未提及车库问题,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今年3月31日前交房。年后,徐梅看到房子基本完工,就找到开发商要求交房,可开发商突然提出,业主必须以1600元/平米的价格购买小区的自行车、摩托车库。徐梅当即表示,合同中并未对此进行约定,她不能接受。为此,她曾多次找到开发商交涉,对方一直坚持要她购买。眼看就到交房的最后期限了,近日,徐梅向本报阿珍热线投诉了此事。记者随即对其进行了调查。
徐梅告诉记者,过完年她和家人一直在为此事奔走,几乎每天都会打电话给开发商和售楼处,但房子一直也没拿到。“当初买房时,他们没怎么提车库的事,现在又说每家要花9000元去买个车库,而且说车库不买不行,开发商也不能出尔反尔啊。”她对开发商的行为很愤怒。 记者在她出示的《商品房交接相关费用收取标准》上看到,落款为“东南花苑售楼处抄报江苏新东南建设有限公司”,最后一条是“自行车、摩托车每户库房约6平方米,因未计入房价成本。开发商作销售处理,预收每个库位房款9000元。以后办理手续,多退少补。” 徐梅认为这个车库对于自己来说,没多大作用,但开发商并不理会,仍是我行我素。马上就到交房期限了,她十分着急,想拿钥匙装修。每次找到销售人员,对方都是几句老话:不交车库钱,钥匙不能给。“我就不明白了,我房款都交清了,这车库合同里也没有约定,开发商凭什么这么强硬?”她说。后来有销售人员私下告诉她,房子没有其他问题,就只剩车库这事儿了。此后她曾去找销售经理,找新东南公司的负责人张某,可工作人员总是以经理出差为由推托。 对此,徐梅觉得很无奈,但她也表示,这个车库她根本不想买。 近日,记者找到新东南公司办公室的负责人李某。李某称建车库是为了便于小区规范管理,很有必要。记者问及车库价格是否有物价部门核准时,李某说:“我们肯定有相关的法律手续。”可当记者提出想看一下时,他又说都放在档案室了,迟迟不肯拿出来。对于业主的投诉,李某说:“现在早就是市场经济了,卖房子更加是市场行为,业主观念也要转变了,如果有什么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嘛!”记者又提出要采访公司负责人张某,李某称负责人长期在淮安办公,记者可以到准安去找他。 当天下午,记者拨通了据说在外地出差的张某手机。张的说法是,建车库是为了方便业主,也为了小区的整洁,当记者质疑车库是否为业主必需时,他说:“怎么会不需要呢?业主总有自行车吧!没有自行车也有摩托车吧!” “这名业主就是不需要,她没有自行车也没有摩托车。” “那她可以放点杂物啊!” “可她不需要啊!” “……” 随后,张某挂断了电话。 江苏国安律师事务所的邓立新律师认为,徐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并没有在合同中对车库进行约定,而此前她也未实际使用这个车库,因此她不买也不违约。开发商称不买车库就不交房,这没有法律依据,业主在付清房款后就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如果开发商坚持不交房,业主可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要想拿房子留下车库钱 开发商此举让业主犯难 作者:邓珍芝 (来源:南京日报) | ||||||||